哈尔滨企业办理 ODI(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投资备案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基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境外投资项目信息等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且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
投资决策相关材料: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要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等文件,明确投资的具体方式、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企业内部关于本次境外投资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需体现出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证明投资行为是经过企业内部合法程序决定的。
财务相关材料: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般要求是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且报告中不能出现严重亏损等情况,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和偿债能力3。
项目说明材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尽职调查主要是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公司或项目的基本情况、潜在风险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可研报告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包括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等方面;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要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和金额等;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则是对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进行评估1。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如果是并购项目,除了企业自行编写的前期报告表外,还需提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对并购目标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其他材料: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等,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