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校房屋抗震安全评级检测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特别是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的中小学校舍和医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哈尔滨学校房屋抗震安全评级检测,校舍建筑安全鉴定类别: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志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志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志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志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注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二、哈尔滨学校房屋抗震安全评级检测,中小学房屋抗震鉴定分析的级别:
(1)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2)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
三、哈尔滨学校房屋抗震安全评级检测,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四、哈尔滨学校房屋抗震安全评级检测,学校抗震鉴定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必须性"原则:检测的范围和内容的确定应十分严谨,不能主观地随意增加或删减;检测单元数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的特点,以概率统计分析为基础定量确定,不能简单地主观判定;
(2)“针对性”原则:建筑的种类繁多,结构形式也多种多样,结构材料有砌体、混凝土、钢材,且材料受环境的影响很大,因而检测计划必须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再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案;
(3)“规范性”原则:测试方法和手段必须符合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测试人员必须;
(4)“科学性”原则:被测构件的抽取、测试手段的确定、测试数据的处理要有科学性;
(5)“经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