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自有及长期合作车辆有700余台,其中包括箱式车、超长车、冷藏车等各型车辆。可根据客户产品特点及运输要求提供不同车辆,且所有在踏信合作的车辆均与踏信签有严格的合作合同。具体运作参照《运输业务标准操作程序》2001年3月版的“汽车运输的审核程序”、“公路运输回程车发运管理”及“货物运输安全及风险管理”内容,以及运输联盟方案,能充分保障客户所运货物安全准时到达及回单及时、准确、完整。
还是担心?不知道上的进口货从哪儿来的?对全面加强监管!
为了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对进口冷链产品的消毒、检测、来龙去脉清清楚楚,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几件事:
一是要求所有这些产品都通过集中监管仓库专门管理,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应急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确保可追溯。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与32个省级平台对接,构建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共同组成的三级架构,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把所有产品信息全部上传到追溯系统上,这样消费者在商场、超市扫码就能知道产品是否经过官方监管。
两年多的冷链防控,付出了多少?得到了多少?
先说付出了多少:
——监管成本:监管部门的经费、设施、设备、材料;监管人员的辛劳(一线人员常态化封闭运行,顶着高温一身大白、有家不能回...)
——行业成本:包括消杀、物流、人工等直接成本,以及效率、资金占用、销售下降等间接成本,市场大幅萎缩带来的损失。
——“信誉”成本:进口冷链产品安全性受到质疑、“信誉”深度受损。这种“后遗症”还将影响将来的消费复苏。
客观来讲,对于这些成本,冷链行业普遍颇有微词。
有冷链行业的朋友认为,不能只算“小账”(短期的账、局部的账),还要算“大帐”(长期的账、全局的账)。笔者认为,这不是什么大话、大道理、“站着说话不腰疼”,而是实实在在的真道理,因为我们也要看看:
得到了多少:
——落实了疫情防控重任:尽一切可能防住了可能的物流传播风险。实施全面预防性消毒以来,未从进口冷链产品中检出活物流。对所有检出阳性的产品进行了妥善处理,消除了风险隐患。毫无疑问,从国家、社会、人民的高度看,这是大的收益。
——避免了进口供应链的断裂:如果不对整个供应链采取防范措施,谁能保证整个进口冷链的供应链不断裂?2021年全国进口肉类、水产品共1301万吨,同比疫情前的2019年增长22%。这些数字非常明确地证明:在冷链疫情防控期间,供应链非但没有断裂,进口量还有不小的增长。
——提升了消费者信心:在“冷链风险论”铺天盖地的形势下,如果任由消费者心中的疑团加剧发酵,如果不采取全面、果断的预防性措施,不消毒、不做检测,谁还能对进口冷链放心?谁还会吃进口冷链食品?
就像餐厅厨师展示厨艺,就算他的手再干净,当着食客的面,再洗一次手,肯定就会让食客更放心嘛!
2021年进口了这么多的冷链产品,哪儿去了?肯定是吃了嘛。这充分说明消费者的信心又回来了!
五、为什么国外对冷链不设防?
有人问:为什么国外很少有国家对冷链产品采取消毒、核酸措施?
因为各国国情不同。就像几乎所有国家都早早躺平,但中国一直坚持动态清零一样。
正因为外国早早放弃了对疫情的控制,导致疫情全球蔓延、无处不在。在这种情况下,“人防”都防不胜防,就更顾不上“物防”了。根本就没有考虑冷链防疫的事情。
但中国一直对疫情“零容忍”、实施动态清零。哪怕是冷链“物传人”的可能性比“人传人”更低,也要防控冷链的风险。
实际上,除了中国大陆,还有老挝、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地区)采取冷链防控措施。
六、现在为什么要调整冷链防控政策?
2020年初物流疫情暴发2年多以来,物流从阿尔法、德尔塔,到奥密克戎不断变异。物流的传染性升高,但致病性大大减弱。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主要包括:缩短密接者集中隔离时间、取消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取消中风险区、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放宽入境人员阴性判定标准、缩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时间。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落实物流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主要措施包括:取消临时封控、一般不查核酸、不查健康宝、以居家隔离为主。
1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物流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物流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物流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物流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对物流物流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其实,在宣布“乙类乙管”之前,行业内就议论纷纷:人的核酸都不检了,货物还有必要检吗?何况“物传人”的风险本来就低于“人传人”。
12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物流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物流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脉络非常清楚了:因为疫情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调整了防控政策;不只是调整“人防”的政策,也调整了“物防”的政策。
七、如果再不调整,会有什么问题?
我们来反问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