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税务、质检、安全监管、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信用报告是企业在商业交易、竞标、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招商、项目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政策扶持、财政资金扶持、公用资源交易等领域的“绿色通行证”。信用等级证书是企业品牌形象的合法标识,是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不断赢得商机、赢取市场、快速发展的“信用身份证”。